戶倉恆信BLOG
文化研究第十期,陳昭如著〈如何尋找「支持」的立場:回應〈預防原則與受害者支持的悖論〉 一文中,編者將原作中的「戶文」此一不妥當 (不尊重姓氏) 的簡略符號,應更正為「戶倉文」。但未執行此事,學刊編輯在第十一期勘誤中已有特此向本人致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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