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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9月5日,在發生「事故米的不正規流通問題」的前一天,《讀賣新聞》刊登一段報導內容:「為要支援因米糧不足而苦惱的菲律賓,基於受到出口國的美國的要求,日本決定將存於國庫中20萬噸的MA米廉價販售給菲律賓。」這似乎在表明:因為日本在戰後復興時期也曾經驗過糧食不足的情況,所以理當要與菲律賓之間產生互惠的關係。而日本這看似出於關心鄰國的行為,翌日卻在國內引起巨大的騷動,這其實就是構成在MA米的轉賣上兩種不同層次的理由。
自戰後以來,日本所謂的糧食問題與1951年由美國所制定的MSA法(Mutual Security Act)的關係密不可分,此法無論締結國的稻穀類的「豐收/欠收」與否,考慮如何將這些被視為剩餘的農作物,在無礙於正常交易之下執行。換言之,當我們在思考1954年日本爆發「黃變米」事件時,必須注意其時間點正值日本簽訂MSA協定,那麼我們是否對於剩餘糧食的國際間「移出/入」命題不加思索,便將2008年9月6日 三笠食品的事故米的轉賣「問題化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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